留學簽證
留學簽證詳細說明
有效期:與在學期間一致
在日本大學、專門學校、日本語學校就讀的學生簽證。每週可兼職最多28小時(長假期間40小時)。
留學在留資格允許外籍人士在日本的教育機關接受教育。可就讀的機關包括大學院、大學、短期大學、高等專門學校、專門學校、日本語學校等。在取得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後,可在每週28小時以內從事兼職工作(長期休假期間可達40小時)。留學生畢業後若欲轉換為就勞資格,須在日本境內辦理「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」。
申請資格
- 獲得日本教育機關的正式入學許可(合格通知書)
- 具備充足的學習目的及留學動機
- 具備充足的資金來源(本人或家族的存款、獎學金等)
必要文件
- 入學許可書(合格通知書)
- 資金證明(銀行存款證明、獎學金採用通知等)
- 護照、照片
- 最終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單
申請提示
每週28小時的工作限制是累積計算,非每天平均。建議不要讓工時超標,一旦被查出違規將影響之後的在留資格申請。畢業後轉換就勞資格時,須在在留期限屆滿前3個月開始準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