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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 4 / 4
等待審查結果
審查期間約1至3個月,批准後領取在留卡並完成住民登錄。
審查期間因在留資格種類和個人情況而異,一般為1至3個月。審查中如有疑問,入管局可能以郵件或電話通知補件。審查結果批准時,會以郵件或網路通知,須至窗口或透過郵件領取在留卡。批准後,請至市區町村辦理住民登錄(轉居通知),確保行政紀錄正確。
具體步驟
- 1定期確認在留申請狀態(可透過線上系統或電話查詢進度)
- 2審查通過後,持通知書、護照、在留卡至入管局窗口領取新的在留卡
- 3新在留卡發行後14天以內,至市區町村辦公室辦理住所變更或確認登錄
注意事項
如審查結果為不許可(拒絕),可向入管局申請「不許可理由の説明」,了解被拒原因並研究是否有再申請的可能。部分情況下,委託行政書士重新整理申請理由後再次申請,可能獲得許可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