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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 3 / 4
提交申請
前往管轄地區的入國管理局提交申請,或委託行政書士代理。
申請書類備齊後,須親赴管轄地區的出入國在留管理局(入管局)提交,或委託持有行政書士資格的代理人提交。此外,部分申請類型也可透過「在留申請オンラインシステム」線上提出,無需前往窗口。提交申請後,若在留期限在審查期間屆滿,依法可繼續在日居住(特例期間)。
具體步驟
- 1確認管轄您居住地的出入國在留管理局位置及受付時間(通常9:00-16:00,週一至週五)
- 2親赴窗口提交所有文件,或使用線上系統(需預先申請利用者登記)
- 3提交後保管好窗口發給的「申請受付票(申請收據)」,並確認審查所需時間
注意事項
提交申請後若收到「追加書類提出依頼書(補件通知)」,須在指定期限內補齊文件,逾期可能導致申請被不許可(拒絕)。請務必在收到通知後盡快準備補件資料。
